单女士称自己遭绑架被打伤后,积水潭医院将其粉碎性骨折的伤势诊断为陈旧性骨折,使她无法进行索赔,于是将积水潭医院诉至法院,索赔2000元。今天上午,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。
单女士称,2007年9月,她被人绑架,用电棍等殴打致伤,伤后第二天被友谊医院诊断为“骶5椎体粉碎性骨折”。半个月后,友谊医院和急救中心又分别对她的伤势作出了“骶5骨折”的诊断。她报案后,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中心指定她到积水潭医院诊断,没想到拍片后医生给出的结论却是‘骶骨陈旧性骨折’。”此后,单女士又到其他医院复查,请专家会诊,结果均证实其伤势为骨折,并没有陈旧性的表述。
单女士说,由于法医只以积水潭医院的诊断作为鉴定依据,因此此案一直没有结案,她也无法索赔。
积水潭医院的辩驳更像是当庭上医学课。“一般来讲,骨折后10天就开始愈合了,我们描述这种修复和愈合就是陈旧性骨折。而单女士到医院诊断的时间距事发已经20天了,她的CT报告显示骨折处边缘硬化,因此我们就认定为陈旧性骨折来描述其愈合的过程,这是个理解问题。”按照医生的说法,在医学上根本就没有新鲜骨折这个概念。法医应该能理解这种描述。
积水潭医院认为,医生的诊断报告明确严谨,而且报告只是为治疗做参考,对刑事案件的证据作用,医院不承担责任。(记者孙莹)